东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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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113年度剧集剧本创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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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   书函
地  址: 台北市开封街一段3号
传  真: 02-23758405
承 办 人: 张桦安
联络电话: 02-23758368 分机 1530
 
主旨: 本局「113年度剧集剧本创作奖奖励要点」已于本(113)年3月25日公告,本年报名期间自本年6月1日起至7月1日止,请查照并转知贵校师生踊跃报名。
 
说明:
一、 为鼓励爱好写作人士从事戏剧剧本之创作及类型之探讨,发掘及培养剧本编写人才,丰富戏剧内涵,本局本年赓续办理旨揭奖励活动。
二、 本年报名期间自本年6月1日起至7月1日止,应缴交故事短纲、完整故事大纲、第一集完整剧本及主要人物介绍,并说明作品集数及各集分钟数。入围者另应于本局书面通知指定期间完成指定作品内容。奖励金及奖金额度如下:
(一) 入围奖励金:10万元(入围者依奖励要点第7点规定于本局指定期间内完成完整剧本后拨付)。
(二) 得奖奖金:
1、 短集数首奖奖金60万元、优等奖金30万元。
2、 长集数首奖奖金120万元、优等奖金60万元。
三、 本局并将协助入围及得奖作品与影视内容制作业者进行媒合,以提高转制机会,请贵校转知并鼓励师生踊跃参与。
四、 旨揭奖励案采线上申请,请于报名期间内,至文化部奖补助资讯网(https://grants.moc.gov.tw/Web/)进行线上申请及上传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