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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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受理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间,获「教育部鼓励学生参加艺术与设计类国际竞赛奖励要点」所列国际设计竞赛得奖者之奖励金、奖金差额与机票补助申请。校内收件截止日至1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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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地  址: 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传  真:
承 办 人: 蔡依玲
联络电话: (02)7736-5920
电子邮件: wfxx@mail.moe.gov.tw
 
附  件: 共(1)件 申请须知 (共 1 个附件:A09000000E_1132201665_senddoc2_Attach1.pdf) 
113010005002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32201665_senddoc2_Attach1.pdf (附件一)
 
主旨: 有关113年度「教育部鼓励学生参加艺术与设计类国际竞赛计画」申请案,请依说明办理,并于113年7月31日前报部,请查照。
 
说明:
一、 国内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学学生于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间,获「教育部鼓励学生参加艺术与设计类国际竞赛奖励要点」所列国际设计竞赛得奖者,学校得于旨揭期限内检附相关资料备文报部申请奖励金、奖金差额与机票补助。
二、 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请详阅申请须知内容,相关疑义请洽计画专案办公室(电话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
三、 检附旨揭计画申请须知1份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