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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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厂商专区

国立科学工艺博物馆检送本(114)年实习生实施计画、实习申请书、家长(监护人)同意书及暑假实习生需求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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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贵校各科系所学生若有实习需求,请自即日起至本年5月5日(周一)前协助学生办理,实习申请可由学校荐送或由学生备齐相关资料向本馆提出申请,为加速实习申请作业,申请案请以电子公文方式函送实习生申请相关资料,审核结果预计于5月下旬公告于本馆最新消息区。

二、 实习生于本馆实习期间,皆不支给任何报酬(薪资、和津贴)、不供宿、不保险。确定录取之实习生需请学校提供学生保险证明,或提供自行投保意外险证明。未满18岁学生,另需检附「国立科学工艺博物馆实习家长(监护人)同意书」,以完成实习之确认作业。

三、 获录取之同学,将由辅导人员于实习前说明相关应注意事项。

四、 依本馆实习生实施计画规定,实习生于实习期满考评合格后,如需本馆开具实习证明,每份证明依本馆规费收据标准规定,收取新台币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