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转知外交部办理「114年度外交部选送青年学子赴海外国际非政府组织实习计画」,详如说明。
一、 依据外交部本(114)年2月13日外民培字第1149300109号函办理。
二、 外交部为增加我青年学子与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交流机会并汲取实务经验,以期培育我NGO国际事务人才,办理旨揭计画,内容摘述如下:
(一) 甄选名额:3-5名。
(二) 申请资格:
1、 具中华民国国籍,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
2、 现就读国内大专院校青年学子(以有国际参与及国内NGO实习经验者为优先考量),经校方具函推荐者(推荐者不得为本计画评审委员)。
3、 已获拟实习INGO同意并取得实习确认信函。
4、 具备流利英语或INGO要求之沟通语言听说读写能力,并须附上相关语文检定证明文件。
5、 不得同时接受我国政府其他机关(构)之补助。
6、 具有国际交流及NGO实习经验者、曾参加外交部办理之「NGO国际事务人才培训班」或「国际青年大使交流计画」者将优先录取。
(三) 补助额度:补助每位实习人员赴实习地点最直接航线往返经济舱机票六成费用、签证费及基本额度保险费,均检据覈实报支,并以2个月为度补助实习期间当地月支生活费,补助总额以新台币20万元为上限。
(四) 报名期限:即日起至本年4月30日止。
三、 转知计画甄选简章及报名表如附件,详情请参阅外交部网站(https://www.mofa.gov.tw)及NGO双语网(https://www.taiwanngo.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