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大专院校学生暑期实习,将自1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间受理申请
一、 本署115年提供1名学生暑期实习名额,实习单位为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台北市),申请条件及相关资讯详如附件1。请贵校协助有意愿之学生填写暑期实习申请表(附件2),并同该生最近一学期之成绩证明(含全班成绩百分比),由贵校统一于期限内函送本署,逾期或以个人名义申请恕不受理。
二、 本署将于审核后函复受理结果及报到资讯。申请实习人员一经录取,除有重大事由,并由学校出具公函证明外,不得无故取消实习。实习人员应依规定之时间及地点办理报到,倘无故未报到,将取消该校学生隔年之申请资格。
三、 有关本署实习作业流程、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参阅本署全球资讯网公布之「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实(研)习管理要点」(路径:本署全球资讯网/应用专区/申请/研习及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