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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114年度暑期实习计画1份,敬请转知学生踊跃报名参与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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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使对林业及自然保育工作有兴趣之大专学生了解政府机关实务工作,本署114年度提供59个名额至本署各所属机关暑期实习。

二、 实习学生不限科系,惟仍须参照各实习机关所订之应具备资格或条件,敬请转知各系所,于114年4月15日前将有意愿学生之履历资料及汇整表(如附件,电子档可于本署网站公告下载)迳函送本署各实习机关审核。

三、 本署及各所属机关将于114年5月29日前,将录取结果及报到事项函知贵校,届时请通知录取学生,依通知之时间至实习机关报到、实习。

四、 实习生配合事项如下:

(一) 114年度暑期实习期程以7月1日至8月31日为原则,实际规则视本署及各所属机关规划。请假时数不得超过实习天数十分之一,超过者取消实习资格;期间之排假、调休,由各指导人员自行调配管理,无故缺席或于实习开始后退出者,将影响贵校后续年度实习申请机会。

(二) 本署暑期实习为学习性质,提供实习学生了解与公务机关事务之机会,爰不提供实习津贴。

(三) 实习学生个人餐食、交通及住宿需自行安排,若实习机关有提供住宿,应于报名时向各实习机关提出借用申请(详参实习计画各实习项目内容)。

(四) 实习期间保险事宜,从各校系实习之规定,或依实习机关规定,若无,则由各实习机关统一支应。

(五) 鉴于过往已获录取复因个人因素取消实习者甚多,请于申请前评估确认可参与之时间及意愿,勿轻易取消实习,珍惜国家资源。

(六) 馀如年度暑期实习生招募作业计画相关内容。

五、 囿于人力及资源,如有未获安排暑期实习情事,敬请见谅。

六、 副本抄送本署各分署,请依时程办理实习学生履历审核、录取通知及实习等事项,并将本署全球资讯网及脸书生活情报站之实习生招募公告转贴于贵管网站及脸书粉丝团。

七、 检附114年度暑期实习学生招募作业计画1份供参(实习学生履历表及申请汇整表格式如前揭作业计画附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