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美术馆114年暑假暨秋季实习申请事宜,敬请惠予转知
一、 本馆114年暑假暨秋季实习作业时间如下:
(一) 实习日期与时间统一,无法全程配合者请勿申请:
1、 暑假实习:
(1) 实习日期:自7月1日(二)至8月29日(五)。
(2) 实习时间:实习时段为周一至周五,或周二至周六。
2、 秋季实习:
(1) 实习日期:自7月1日(二)至11月28日(五)。
(2) 实习时间:实习时段为周一至周五,或周二至周六。
(二) 实习时间请参阅实习生需求表(附件1),每日实习时数以8小时计。依本馆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附件2),倘实习总时数未达200小时或请假时数(含事、病假及旷职时数)累计达 64 小时以上,本馆不发给实习证明。
二、 申请截止日:4月30日前(邮戳为凭),请邮寄或亲送至本馆行政区教育暨公共服务部,并请于信封外加注为实习申请资料。
三、 公告录取结果:5月31日前公告于本馆官网(www.kmfa.gov.tw)。
四、 凡欲参加本馆实习者,需具备基本电脑操作技能,并依据本馆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办理申请登记。申请文件如下:
(一) 实习申请书乙份。
(二) 就读学校(含系所)发正式公函(请使用正确公文格式)予本馆或提供推荐函两封(二项择一)。
(三) 自传(含实习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 实习计划书,含实习目标、项目、方法、期间等。
五、 本馆美术东二路平面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实习期间实习生于此停放汽车需付费,相关付费规定详本馆官网交通资讯:https://reurl.cc/DKzQge。
六、 检附实习生需求表(附件1)、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含实习申请书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