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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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补助国内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113年第二期自113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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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旨揭补助113年第二期作业期程如下:

(一) 受理申请日期:113年9月1日(星期日)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止,以贵机构线上系统汇送本汇时间为凭。申请程序如下顺序:

1、 贵机构编制内之在职专任教学、研究或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议主办人),应先于本会网站首页学术研发服务网线上申请并缴交送至贵机构。

2、 贵机构收得会议主办人申请案后,应先审核相关资格与文件再汇整送出,毋须备函。建议贵机构依作业需求于线上系统自行设定会议主办人缴件时间,以利申请案于截止期限前送达本会。

(二) 申请案件之研讨会举办日期:须为113年10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期间。获本会核定补助之案件以结案时归垫方式补助,所需费用由申请机构先行垫付,毋须俟公告审查结果后始得举办研讨会。

(三) 审查结果预定公告日期: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必要时得予展延。

二、 本补助案注意事项如下:

(一) 为鼓励与国际学术组织联合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申请时请详填外籍专家学者参与人数及国家数,且至少应有两个国家或地区之外籍专家学者来台参与研讨会,但不包含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地区。

(二) 因应研讨会运用数码化技术办理之需求,外籍专家学者或与会人员如以视讯或其他数码科技方式参与会议,可视为亲自出席,规划补助费用项目时请整体考量实体或视讯等会议形式之需求。

(三) 为支持女性科研人员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及鼓励申请机构提供照顾幼儿之措施,本补助项目得依实际需求提供托儿服务经费。

(四) 经本会审查未获推荐之申请案件不得提出申复,其馀规定请参考本补助作业要点及相关资讯(网址: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三、 本补助案联络资讯:

(一) 补助作业要点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会科教国合处承办人孙小于科员,Email:hysun@nstc.gov.tw。

(二) 本会学术研发服务网系统操作如有疑义,请洽本会资讯处客服人员,Email:misservice@nstc.gov.tw;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