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116年「科普产品制播推广产学合作计画」补助案,自115年10月1日起受理申请,请申请机构于115年12月18日前,汇整申请资料并造册后函送本会
一、 为鼓励大专校院及学术研究机构与国内外媒体业者,合作制播、推广高品质科普产品,扩大科普知识传播,促进民众学习科学兴趣,依「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补助科普产品制播推广产学合作计画作业要点」(以下简称作业要点)征求计画,欢迎学研机构与传播业者合作,组成跨领域团队提出申请。
二、 本计画预定期程为116年6月起执行1年为原则,实际执行日依本会作业时程调整,申请机构及计画主持人务必先行详阅各项规定。
三、 依作业要点第六点规定,应确认计画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已符合与科普合作企业间之利益回避原则,签署「执行受补助计画声明书」,相关申请事宜及注意事项,请详阅作业要点及本案征求公告书(附件1)。
四、 为利撰写计画申请书时,阐明补助经费、企业配合款占比、制播及推广费用配置,以利后续审查,业于征求公告书「申请方式」中明定,申请机构应依「研究计画内容」(表CM03)附件「申请经费预算表」范本填写。另科普影视产品制播类计画之制片、监制、导演、编剧应为已确定人员,并检附合约或合作意向书;其他已确定之制作人员亦同(附件2)。
五、 本计画申请案恕不受理申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