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清华大学-本校研究发展处研究伦理办公室原订于115年9月16日举办之「研究伦理教育训练」,因故调整至9月22日(二)办理
国立清华大学 函
地 址:新竹市光复路2段101号
承 办 人:饶淑惠
连络电话:5715131#35133
电子信箱:rao@mx.nthu.edu.tw
受文者: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5年8月25日
发文字号:清研伦字第1159006864号
速别: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研究伦理教育训练海报-1150922.pdf、1150922-议程.pdf(共 2 个附件:115DE02791_1_25093830637.pdf、115DE02791_2_25093830637.pdf)(115010006731_1_ff66a7fd-fa38-42c6-be9a-1c6ee52cc743_115DE02791_1_25093830637.pdf、115010006731_2_ff66a7fd-fa38-42c6-be9a-1c6ee52cc743_115DE02791_2_25093830637.pdf,共二个电子档案)
主旨:本校研究发展处研究伦理办公室原订于115年9月16日举办之「研究伦理教育训练」,因故调整至9月22日(二)办理,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明:
一、课程主题:「研究伦理审查制度于台湾推展之概况与观察」,本次课程采线上进行,主讲人:林志翰副主任(中山附医人体研究发展办公室)。
二、原订于115年9月16日办理之课程,因故调整课程日期至 115年9月22日(二)13时30分至16时30分。
三、非本校教职员生参加本课程者,酌收报名费500元。
四、本人完成签到及签退流程并全程参与课程者,核发3小时研究伦理时数证明。
五、相关讯息请详附件以及网址:https://bit.ly/3RCfHBd。
六、本案承办人饶淑惠小姐(电话:03-5715131转35133,电子信箱: nthurec@my.nthu.edu.tw)。
七、随函检附议程、海报各1份。
正本:各公私立大专校院
副本:本校研究伦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