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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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不定期追踪查核作业要点」第7点,修正发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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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地    址: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承 办 人:詹博凯
连络电话:(02)7736-6713
电子信箱:se123@mail.moe.gov.tw


受文者: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5年8月17日
发文字号:台教高(五)字第1152201674B号
速别: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不定期追踪查核作业要点」第7点修正规定odt档 (共 2 个附件:A09000000E_1152201674B_senddoc4_Attach1.pdf、A09000000E_1152201674B_senddoc4_Attach2.odt)(115010006546_1_0811ed4e-d580-47b8-ba1f-3d8f49cee97e_A09000000E_1152201674B_senddoc4_Attach1.pdf、115010006546_2_0811ed4e-d580-47b8-ba1f-3d8f49cee97e_A09000000E_1152201674B_senddoc4_Attach2.odt,共二个电子档案)

主旨:「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不定期追踪查核作业要点」第7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5年8月17日以台教高(五)字第1152201674A号令修正发布,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高等教育司詹科员,电话:(02)7736-6713。

正本:各公私立大专校院
副本:卫生福利部、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原住民族委员会、财团法人医院评鑑暨医疗品质策进会(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