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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学年度国民中学学习扶助非现职教师18小时增能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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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  址: 220242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1段161号21楼
传  真: (02)29602334
承 办 人: 庄志勇
联络电话: (02)29603456 分机2665
电子邮件: AL1351@ntpc.gov.tw
 
 
附  件: 共(1)件 如说明七(共 1 个附件:11321609646_113D2324339-01.pdf) 
113010005758_A09000000E_11321609646_113D2324339-01.pdf (附件1)
 
主旨: 有关本市「113学年度国民中学学习扶助非现职教师18小时增能研习」,请鼓励符合资格人员踊跃参加,请查照。
 
说明:
一、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办理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学习扶助作业要点及新北市113学年度学习扶助整体行政推动计画办理。
二、 为提供非现职教师服务学习的机会,透过多元学习扶助增能课程,提升教学者解读与运用科技化评量数据设计教学教材或活动的专业知能,以生动有趣的教学模式,缩短低成就学生的学习落差,以彰显教育正义。
三、 旨揭研习相关资讯如下,其馀事项请详阅实施计画:
(一) 办理日期:113年8月2日 (星期五)、8月5日(星期一)及8月6日(星期二),研习课程共计3天,每日上午8时起,结束时间请参考办理时程。
(二) 办理地点:新北市立碧华国民中学(新北市三重区三信路166号)。
(三) 参加对象及人数:
1、 有意愿担任本市各国中学习扶助班之非现职教师,应为下列资格之一:
(1) 大学生:指大学二年级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学学生,且具下列条件之一者:
甲、具有国语文、数学、英语文三学科教学知能者。
乙、受有相关师资培育或特殊教育训练者。
丙、具相关科系或学习扶助经验者。
(2) 社会人士。
2、 学习扶助国文、英语及数学3科各录取30名,合计90名,以本学年度服务本市国民中学者优先录取,其馀依报名优先级录取至额满为止。
(四) 报名方式:自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8时起至113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4时止。请参加研习人员至新北市立碧华国民中学首页【新北市113学年度国民中学学习扶助非现职教师18小时增能研习报名】填写报名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公告正式录取名单。
四、 请各大专校院转知有意愿担任本市学习扶助师资之大学二年级以上(含研究所)在学学生旨揭活动讯息。
五、 本局同意担任研习讲师公假及承办学校工作人员公假(课务派代)。
六、 若有本案相关疑问,请迳洽新北市立碧华国民中学教务处教学组郑乔玮组长,联络电话:(02)29851121分机621。
七、 检附本案实施计画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