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114年度第2梯次「科研创业计画」,自114年2月17日起至3月17日止受理申请
一、 旨揭计画目标为将具原创性且有重大商业潜能之科研成果推展至市场,提升研发成果商业化之可行性,以达成衍生新创公司或衔接跨部会新创资源接棒育成之目的。
二、 本计画征求公告详如附件,重点摘述如下:
(一) 申请机构:
1、 以本会「科研产业化平台」之执行机构为提案单位。
2、 其他符合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二点规定之本会受补助单位,请透过各科研产业化平台进行提案申请。
3、 各科研产业化平台应建立初审机制,依征求公告所列原则筛选申请案。
(二) 补助类别及经费额度:
1、 获推荐之个案:
(1) 萌芽案:技术评估具创业潜力,已有初步商业构想者,补助经费申请额度新台币(下同)800万元为原则。
(2) 拔尖案:曾执行萌芽案绩效良好或科研产业化平台评估具重大发展潜力者始得申请,补助经费申请额度最高1,500万元为原则。
2、 经审查未获萌芽案及拔尖案推荐,其商业规划及构想尚未完备但具育成潜力者,经委员审查推荐得为种子案,经审核通过者,补助经费以50万元为限。
(三) 其馀规定详计画征求公告说明。
三、 申请案请透过各科研产业化平台于期限内(以函文发文日期为准),检附相关申请资料(含电子档),以公文函送本会提出申请,逾期或资料不全经通知未于期限内补正者,不予受理。申请案应附文件如下列:
(一) 计画申请名册、校内初审委员清单(由各科研产业化平台统一填写)。
(二) 个案构想书,含创业所需之智财清单。
(三) 辅导推荐表(含校内初审委员名册)。
(四) 获科研产业化平台推荐申请拔尖案者,应加附投资人评估报告、未来新创公司CEO/COO人选简历、创业所需运用智财权已向执行机构提出技术作价申请之证明文件及智财清单。
(五) 补助科研创业计画资讯切结书。
四、 检附计画构想书、辅导推荐表、投资方评估报告范本及申请名册等申请文件各1份。
五、 计画申请相关谘询事宜,请洽计画办公室(电话:(02)2737-8129,电子邮件:sci-incubation@stpi.narl.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