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哪些人必须完成6年6个月的研习或研究?
A1:凡本校任教专业科目之专任及专案教师与专业级技术人员皆为适用对象。
Q2:每六年要完成6个月的研习,起算时间点为何?
A2:第一个6年是自104年11月20日教育部颁布技专校院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实施办法起算;之后每任教满六年内应至与技职校院合作机构或与任教领域相关之产业,进行至少半年以上与专业或技术有关之研习或研究。
Q3:是否全校的专业科目之专任及专案教师与专业级技术人员都要完成这样规定?
A3:不含每六年周期中届退之本校教师及讲座教授。
Q4:如果是他校转任的教师的起算点为何?
A4:他校转任教师及新聘教师依至本校任职日起算。
Q5:所谓「研习或研究」的规范有哪些?
A5:研习或研究的规范有:(1)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2)教师与合作机构或产业进行产学合作计画案,并具有技术移转、商品化或其他对产业发展有贡献之具体成果。(3)教师参与学校与合作机构或产业共同规划办理之深度实务研习。
Q6:是否只能选定做其中一项研习或研究?
A6:无论是进行研究或研习,以上三项规范实际执行期间可互相搭配累计至6个月。
Q7:半年时间点的累计方式?
A7:各项研习或研究实际执行之累计方式以半日为单位,累计5日为1周,累计4周为1个月。
Q8:申请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研习或研究须备之文件及规定?
A8: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者,须填写(1)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申请表、(2)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契约书。(3)活动结束后应于1个月内检附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成果报告,相关申请及成果报告均需由推动委员会审定之。
Q9: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的规定及时间为何?
A9:(1)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可利用寒暑假期,累计到6个月(含)以上。
(2) 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连续达6个月。
(3) 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连续达1年。
Q10: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连续达6个月的权利与义务。
A10:(1)权利:服务期间带职带薪,符合每学期返校义务任教满至少一学分且授课十八小时(含)以上者,依其带职带薪服务时间采计升等年资。
(2)义务: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连续达6个月者,于服务期满3个月内完成至少20 万元(含)以上之产学合作契约签订。
Q11: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连续达1年的权利与义务。
A11:(1)权利:服务期间带职带薪,符合每学期返校义务任教满至少一学分且授课十八小时含)以上 者,依其带职带薪服务时间采计升等年资。
(2)义务:教师至合作机构或产业实地服务或研究连续达1年者,应于服务期满3个月内完成至少30万元(含)以上之产学合作契约签订。
Q12:教师与合作机构或产业进行产学合作计画案的规定?
A12:(1)产学合作计画案计画期间须达6个月(含)以上且计画案金额达6万元(含)以上。(2)计画主持人应于结案后1个月内检附产学合作研究成果总结报告,且提出下列任一项成果,由推动委员会审定之。
(A)技术移转:检附技术移转授权合约书,技转移转金达2万元以上。
(B)商品化:检附商品化实体与书面报告。
(C)其他具体成果:检附厂商提供之教师与合作机构进行产学合作计画具体成果。
Q13:(原则)教师于寒暑假期间参与学校与合作机构或产业共同规划办理之深度实务研习之规定?
A13:教师参与学校与合作机构或产业共同规划办理之深度实务研习者,须填写(1)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申请表、(2)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契约书。(3)活动结束后应于1个月内检附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成果报告,相关申请及成果报告均需由推动委员会审定之。
Q14:(例外)教师参与学校与合作机构或产业共同规划办理之深度实务研习之规定?
A14:若由各地区域产学中心与公协会合作办理之研习活动或教师自行利用假期、假日、周末参加之实务深度研习活动,则无须填写申请书及契约书,但仍须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检附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成果报告,成果报告需由推动委员会审定之。
Q15:深度实务研习的定义为何?
A15:深度实务研习系指教师以团队所参加之研习(可搭配其他学校教师共同参与),进行为期2天(含)以上之研究或实验活动,以假日或寒暑假期间于校外进行之为原则。
Q16:如参与实地服务或研究/深度实务研习需要经费有哪些可以申请?
A16:(1)教育部奖励补助款。(2)学校自筹款。(53教师计画案等。
Q17:参与实地服务或研究/深度实务研习,如要使用教育部实务增能计画案应该提出的时间?
A17:以目前教育规定的申请期程,在3月初向研发处提出需求,并于4月中旬前完成(1)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申请表、(2)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契约书。另,参与实地服务或研究者须先经系、院教评会审查通过。
Q18:如未于教育部实务增能计画时提出申请,但仍有意愿要进行实地服务或研究/深度实务研习,其所需经费及申请的期程规定?
A18:由于进行实地服务或研究/深度实务研习(除区域产学中心与公协会合作办理之研习活动)之申请表均需经推动委员会审定,因此如有新的规划,请于每年6月中旬及12月中旬前提出下一学期(年)的规划,统筹后申请表及经费由推动委员会审定之。(参与实地服务或研究者须先经系、院教评会审查通过。)
Q19:规划深度实务研习是否可以请厂商到学校内办理?
A19:依规定所有的深度实务研习的办理,均须于校外进行。
Q20:深度实务研习经费的编列规定依据?
A20:所有经费的编列规定均依照教育部补助及委办计画经费编列基准表办理。
Q21:如需使用到教育部奖励补助款经费支应差旅费的申请方式?
A21:依本校教师奖励补助研习申请要点第八款规定,申请人应于行前填具「东南科技大学出差请示单」,并检附申请之相关资料,经核准后始得接受补助,并上网登录教师教学辅导研究服务数据库系统,自行打印申请表连同备妥之应缴文件(收据均需正本),经系(中心)、院签核,在活动结束后三周内将申请表送至研究发展处技术服务组。
Q22:那些计画案可以视为产学合作计画案?
A22:不是任何的产学合作或是研究型计画都适合,要看它实质的内容是不是确实有对焦到产业关键性或技术面的开发,若是符合是可以累计时数。(105 年度起教师(计画主持人)通过之科技部专题研究计画案。以及通識教育中心之教师且任教专业科目,參与「议题导向叙事力创新教学发展计画」A、B 類计画可认列)
Q23:如果在104年11月20日前就执行的产学计画案,时间要如何采计?
A23:所有的已经在执行的产学计画案,日期的累计是以104年11月20日后开始采计。
Q24:专业科目或技术科目如何认定? 未来评鑑时是否可能与评鑑委员对于专业科目的认定有所分歧?
A24:专业科目或技术科目系学校开设一般科目或通识科目以外,并符合各科、系、所专业或技术性质的科目,专业科目及技术科目之认定基准,由学校依科、系、所特性定之。
Q25:新聘教师如已具备一年以上实务经验,或已具备实务经验之现职教师,是否可以不用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
A25:不是,由于技术及职业教育法第26条之立法目的即是希望技专校院之教师能定期与产业接轨,增进教师实务教学能力及研发品质,因此即使原已具备实务经验之教师、专技人员或专技教师,也均需每六年定期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
Q26:系主任或其他兼任主管职的教师是不是可以不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
A26:不是,系主任或其他兼任主管职之教师,只要有教授专业科 目或技术科目,也应依法规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学校可以依校内教师情况规划及排订不同教师之研习或研究形式或期程,并纳入校内办法机制中。
Q27:教师可否利用寒暑假去国外与任教科目有关业界进行研究或研习?
A27:教师可至国外合作机构或产业进行实地服务或研究,但须注意该机构或产业仍应有当地合法立案登记才可符合规定。
Q28:关于深度实务研习时间如何采计,建议以半日为单位,是指在每次只去半日吗?
A28:半日不可当为一日采计。建议以半日为单位规划研习,是希望学校能够规划足够的时间,让教师能够和产业进行深度讨论,例如组成研究团队、产业工作坊等,并且有机会到产业实地参访学习,避免沦为只是听演讲的形式,因此建议以半日为单位,累计5日为1周,累计4周为1个月。
Q29:若教师未依规定于六年内完成至产业研习,对于教师本身或学校会否进行相关惩处?
A29:研习或研究是教师权利亦为义务,学校应有推动策略及配套,协助适用办法之教师均符合规定,本办法目的是希望教师在任教期间能定期至产业进行研习研究,以提升实务教学能力。故技专校院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实施办法第六条中订有学校办理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得纳入校务评鑑之规定,其办理成效卓着者,得予奖励。期能透过纳入评鑑的方式,了解学校的推动机制,并希望学校能从机制面明订协助教师之作业办法,并于六年内采渐进式协助教师完成研习,相关配套措施及资源亦可寻求教育部及区产中心的协助。
Q30:专任教师中断任教期间,能否依中断时间延后办理。
A30:依照本校拟定之办法第3条第三款规定,专任教师中断任教期间,如留职停薪(育婴、侍亲、在职进修研究、借调)、病假超过28天、产假或其他事由经签奉校长核可者,该期间不列入6年计算,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时间得依中断时间延后办理。
Q31:如何填报SIGN系统界定是学术研习或是产业研习?
A31:当参加研习结束后,请务必填入SIGN系统中研习项下之学术/专业活动,在活动种类中有学术研讨会、作品发表会(含展览)、产业研习及学术研习可做选择,请依照研习的型态进行选择。
Q32:能否利用一周当中没有课的时间到业界研习?
A32:只要没有课的时间也没有自订的教师辅导时间,就可利用时间到业界进行研习,并建议在该单位的研习有几周的延续性,较符合规定。等研习到一个阶段结束后,请于SIGN系统中填报是一个期间的研习较为妥适。
Q33:赴业界研究或研习可使用到经费规范?
A33:经费来源:A师生实务增能计画经费、B教育部奖励补助款、C学校自筹款、D教师计画案…等。
(1)教育部师生实务增能计画依教育部核定金额为主。
(2)依教师奖励补助研习申请要点,报名费、差旅费上限5,000元。
(3)依奖励教师推动实务教学申请要点,教材制作印刷费上限3,000元(奖励补助款)。
(4)学校配合款依推动委员会审定之。
(5)教师个人计画案,依计画案合约经费明细规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