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科技大學

:::

115學年度東南科技大學傑出校友吳義芳獎助學金(115.09.24截止)

{{Alt_title}}

115學年度東南科技大學傑出校友吳義芳獎助學金

一、申請時間:115年9月8日至115年9月24日止(逾期述不受理)。
二、申請地點:校友服務中心(和平樓204室)
三、申請資格:(由學生自行申請或師長代為提出申請皆可)
     1.限日間部且家庭經濟實際清寒的學生。(清寒可佐證或附清寒證明皆可)
     2.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65(含)分以上(不含新生第一學期)
     3.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 70分(含)以上(不含新生第一學期)
     4.該學期未曾遭記小過以上處分。
四、申請資料如下:
    1.自行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向系辦公室領取或校友會網站下載即可)
    2.清寒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3.前學期成績單。
    4.學生證及戶口名簿影本。
    5.自傳(含家庭經濟狀況概述)。(第二次申請者則附中英文學期心得報告)
       請附電子檔e-mail承辦人,另紙本資料請擲交承辦人。
五、名額:由吳義芳校友捐助金額並決定補助名額。(原則一學期4位,但補助認有必要增加時,可酌量調整)
六、協助事項及補助生活助學金:(由校友會指派協助處理工讀及助學金之發放)
     1.協助事項:每週定期工讀(時間另訂之)
     2.受補助學生應於學期末繳交一篇英文自傳或英文學習心得報告。
        第二次申請獲補助者,因已提供英文自傳,僅需繳交一篇中英文學習心得報告。

     3.補助助學金一學期貳萬伍仟元整(分期初、期末二次支領)
  (1)核定通過即發第一次助學金
  (2)學期末時繳交一篇英文自傳或學習心得報告(電子檔)後,即發放第二次助學金。
七、本補助依本校傑出校友吳義芳獎助學金補助要點辦理。 

*為避免影響後續審查,申請資料請於備齊後再行送件,並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請程序。逾期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並視同資格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