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日止受理116年度創作計畫,申請方式如說明
一、 本部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整合跨界資源,參與國際展演合作,以提增臺灣科技藝術發展優勢,特訂定「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
二、 補助內容:
(一) 以藝術為核心,結合科技技術藝術趨勢,發展跨域合作之臺灣原創作品,具有國際展演合作、參與具指標性國際藝術節、國際競賽、國際網絡經營等科技藝術計畫。
(二) 運用技術及呈現方式以互動式、感測、動態捕捉、體感、機械、沉浸式投影或聲音、人工智慧或複合式內容體驗等之視覺、表演藝術創作。
三、 申請資格:
(一) 個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藝術創作者。
(二) 團體: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行政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演藝團體及大專院校等組織或團體。
四、 線上申請等詳情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ov.tw/mN7),或洽本部藝術發展司推廣科簡小姐(電話02-8512-6544;電郵cyt@mo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