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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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請獎勵補助款

教師申請獎勵補助款Q & A

Q1:SIGN系統的入徑?
A1:學校首頁→教職員工→點選「教師服務輔導系統(SIGN系統)」,輸入帳號密碼即可登入。查詢帳號密碼,請與本校電算中心聯絡。
 
Q2:SIGN系統是否有開放及關閉的時段?
A2:SIGN系統僅在進行校務基本資料庫填報時,會關閉2周時間進行資料檢核,其餘時間皆為開放。
 
Q3:SIGN系統的資料填寫錯誤,可以進行俢正嗎?
A3:可以修正,但因校務基本資料庫的填報資料則來自教師平日所維護之SIGN系統的個人資料,資料填報後,教師若有資料漏報要補增或資料填寫有誤需修正的部份,均需由學校正式行文修正,教育部將其列入缺失而扣減學校補助款經費,進而縮減獎勵點數金額。為避免上列情況產生,請教師於SIGN系統填寫資料時,再次檢示資料,以確認資料無誤。
 
Q4:產學計畫教師無法新增?
A4:產學合作(含計畫)由研發處技服組輸入,老師無需填寫。如有校內專案研究提案或政府部門相關之提案,也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另將由技服組輸入。
 
Q5:上傳電子檔後,還需要繳交紙本嗎?
A5:SIGN系統已開放電子檔上傳功能,請教師將相關佐證資料上傳至系統後,重新開啟上傳檔案,檢示檔案資料是否上傳成功。若教師未上傳佐證資料電子檔或上傳未成功者,請繳交紙本佐證資料至系承辦人,以檢核佐證填報資料之正確性。若資料未備齊者,承辦單位可判斷該申請案不符資格,並通知其申請教師退件原由。教師若提出無法檢附資料之原因,則由院教評會委員依原因裁定。
 
Q6:獎勵補助申請表及審查表怎麼下載?
A6:申請表及審查表是由 SIGN系統各項目下自動產生,新增儲存案件後會自動產生「按我申請○○年度獎勵補助款」,(點選超連結,即可產出申請表及審查表PDF檔)。教師請於申請表上填寫申請補助金額及獎勵點數並完成申請人簽章,再次確認填寫無誤後,於規定時間內將申請表繳交至系辦公室。
 
Q7:沒有填報校務基本資料的資料,可以申請獎勵補助款嗎?
A7:教師應於規定時間內提供填報校務基本資料庫所需之各項資料,依規定未提供之資料則不得申請獎勵補助款。
 
Q8:那裡可以查詢獎勵補助款相關辦法?
A8:經常門獎勵補助款申請相關法規及注意事項等訊息,會公告於學校首頁並建置在技術服務組網頁上,開放申請前會另以內部及外埠信箱通知全校教師,教師應於申請期間留意內部、外埠信箱及網頁公告。
 
Q9:獎勵補助款聯絡窗口?
A9:此業務由研究發展處技術服務組張秀如書記承辦。可以電子郵件hjchabg@mail.tnu.edu.tw尋問或電洽02-86625835#115。
 
Q10:各項目獎勵補助款申請時間?
A10:本校於104年度起,獎勵補助款經常門調整為先補助後獎勵,說明如下:
先補助:指「研習案」與「進修案」核算方式是以金額計算,研習於發生之當年度(當時)並於活動結束後三週內提出申請,進修案於開學後二個月您(檢附進修學校行事曆)依要點之規定審核通過後即可核撥。 後獎勵:指的就是「研究」、「著作」、「推動實物教學」、「編纂教材」及「製作教具」等,案件產生時間為每年度且以點數方式計算的案件,必須要等到12月底才能計算核撥。
 
Q11:獎勵補助審查權責單位?
A11:教師提出之獎勵補助申請案,皆需經過系、院及校級教評會議審議通過,所以在各系、院審查期間,會開放SIGN系統權限給各系主任、系承辦人及各院院長、院承辦人,以利於審查階段進行線上電子檔資料檢核。
 
Q12:非以本校名義發表,能申請獎勵補助款嗎?
A12:不行,依規定各種論文、刊物等成果,須以東南科技大學之名刊登者始可申請。
 
Q13:教師申請進修的平安保險費,可以提出申請嗎?
A13:不行,依規定註冊費(學分費、學雜費)核實支付。(不含各類實習實驗費、宿舍費、代辦費及使用費等)
 
Q14:進修起迄時間應該如何填寫?
A14:進修案件是以起始日來區分所屬年度,106年度申請案件分別為106年度產生之進修案件。106年度可申請的學期為(105-2(106.02.01-106.07.31),106-1 (106.08.01-107.01.31),往後年度依序推算。
 
Q15:研習案有申請件數的限制?
A15:有,106年度起參加教育部、學會、公會、協會等專業機構或其他學校所舉辦的與教學有關之研習會或研討會及參加各種教學專業相關之訓練班或學分班,每人每年度申請以4件為限。國際性會議每人每年限申請2次,每案僅補助1人。
 
Q16:參加國際會議也要先進學術活動中登錄提出申請嗎?
A16:要,依規定申請人應於行前進SIGN系統完成學術活動相關資料的填寫,按下確認後即會產生「按我申請○○年度獎勵補助款」,(點選超連結,即可產出申請表及審查表PDF檔),分別為申請表及核銷黏貼單,請先提出申請表並檢附受邀參加活動之相關資料,經核准後始得參加及接受補助,活動結束3周內要完成黏貼單送交本組。
 
Q17:參加六、日的研習活動,要進學術活動中登錄申請嗎?
A17:要,雖然六、日為非上班日,但如您要申請獎勵補助款,則需確認教師欲使用之經費是否合宜且符合申請之規定,承辦單位可留存紀錄,以便進行上限控管。亦可於行前提醒教師進行初步的檢核,避免活動結束後,卻因為資料不足,而造成不符規定的情形發生。
 
Q18:繳費收據也可以用電子檔上傳嗎?
A18:可以上傳,但於申請時,還是需要檢附正本收據。
 
Q19:進修補助有年限的限制?
A19:進修博士(含進修第2專長及進修學位),最高補助期限為3年,可分學期申請,進修碩士(進修第2專長),最高補助期限為2年,以累計方式計算。(例:陳○○老師申請進修博士98-1、98-2、99-1、99-2、100-1、101-1,共累計補助期滿3年,不得再申請補助。
 
Q20:校內辦理的研習可以申請交通費嗎?
A20:不行,教師參加校內研習僅可申請報名費補助,交通費補助僅限參加校外研習。
 
Q21:沒有申請「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可以申請國際會議補助嗎?
A21:為鼓勵教師參加國際會議,自106年度開始即便沒有向科技部申請「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亦可申請國際會議補助,但1年補助以2件為限。
 
Q22:執行計畫的獎勵點數如何填寫?
A22:依據本校教師產學合作獎勵辦法,研究獎勵點數之計畫案最低須達5萬元(含)以上,獎勵點數計算方式以每萬元乘以5倍列計。
(範例:如有教師承接計畫案,執行完畢後確認金額為550,810元的產學案,點數計算為:55.0810(萬元)*5=275.405點,依照四捨五入取整數為275點。
如有教師承接計畫案,執行完畢後確認金額為557,810元的產學案,點數計算為:55.7810(萬元)*5=278.905點,依照四捨五入取整數為279點。
 
Q23:何謂整合型計畫?
A23:整合型總計畫之認定:應以本校為總計畫之承辦單位,由本校主導整合他校所提之計畫,非整合型計畫中之一子計畫。
 
Q24:專業書籍的認定?
A24:教師申請專業書籍(篇章)需有ISBN碼,論文摘要集則不予獎助。
 
Q25:每位著作作者都可以申請獎勵補助嗎?
A25:以國內外學術論文發表及著作為標的之申請案,有2位以上作者時(通訊作者等同第1作者),每篇著作僅限由其中1名本校專任教師申請,須為第3作者以內。(獎助金額應除以申請教師順位次)
 
Q26:用外幣支付的報名費怎麼換算?
A26:以外幣支付報名、註冊……等費用,請教師提出當時匯率(參閱臺銀「歷史匯率」),元以下四捨五入換算成新台幣金額。
 
Q27:申請輔導學生取得專業證照,應檢附資料為何?
A27:教師輔導學生取得專業證照,需檢附學生證照、輔導紀錄表(正本)、輔導學生名冊(輔導1位學生需填寫1張輔導紀錄表)。輔導紀錄表可至實習就業組網頁,法令規章,查詢輔導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要點項下下載。輔導學生名冊並無制訂格式,教師請自行製作。
 
Q28:單一案件之專利發明人都可以申請獎勵補助款嗎?
A28:可以,專利發明人中本校專任教師人數達2人(含)以上時,獎勵點數應除以發明人中本校專任教師之人數。(發明人可分別提出申請,不限1人提出申請)
 
Q29:那裡可以查到各系的專業證照級數認列?
A29:請至實習就業組網頁,法令規章,查詢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實施辦法項下,參照各系證照獎勵對照表。專業證照獎勵對照表是由實習就業組負責修訂,如有修訂,實習就業組會即時更新。
 
Q30:論文的相似度極高時,應怎麼認定?
A30:論文先後發表於學術會議及期刊時,其題目相同(相似)並內容相似度高時,且題目與內容不限於所發表語文,可認定為獨立兩案之條件如下:(1)允許學術會議在前,後轉投期刊之案件,反之則否。(2)會議徵稿說明中需有明確標註「擇優收錄」或「經審查制度」等相關說明,後轉刊登於期刊上。
Q31:論文不確認是否有抄襲的疑慮應怎麼認定?
A31:請利用圖資處的快刀系統做查核,每位教師均可向圖資處申請帳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