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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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申請

產學合作申請 Q & A

(以下相關表單請參閱本組檔案與表單中產學合作申請中各項參考檔案)
Q1:產學合作計畫如何申請?
A1:依據本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及依照產學合作流程圖依序完成申請。
Q2:產學合作計畫申請需要填寫那些表單?
A2:1、產學合作申請-契約用印簽呈。2、合約書。3、計畫經費明細表。
Q3:產學合作計畫申請經費表填寫注意事項?
A3:產學合作計畫經費表必須填寫:1、產學計畫名稱。2、執行期間。3、廠商名稱。4、廠商統一編號。5、主持人(請簽章)。6、職稱。7、協同計畫主持人(無可免填)。8、經費表。
Q4:產學合作計畫申請經費表如何分配計算?
A4:請依照洽談產學合作單位之規劃處理之,(明細編列請參考本組檔案與表單中經費分配明細表)

備註:
一、各項合作計畫均應編列行政管理費,編列金額原則上不得低於如下標準:
(一)教育部與科技部:依該機關規定辦理。
(二)如有聘任助理、工讀生都需編列雇主負擔勞保、勞退費用,請自行細算以免經費編列不足。
(三)其他依照本校「研究/產學合作計畫案行政管理費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行政管理費(設備維護費)以下述公式計算之:
※行政管理費(設備維護費) = (合約簽訂之計畫總經費)×(要點中規定之固定百分比)
三、營業稅公式計算(依財政部108年1月8日令執行,但與學校、政府部門簽訂產學計畫者免繳)
營業稅 = 合約簽訂之計畫總經費/1.0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