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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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 傑出校友吳義芳獎助學金(電子系)開始申請:即日起自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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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科技大學電子系傑出校友吳義芳獎助學金補助要點
一、目的:補助有心向學但經濟有實際困難的同學。
二、申請資格:
限電子系日間部且家庭經濟實際清寒的學生(清寒可佐證或附清寒證明皆可)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65(含)分以上,操行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該學期未曾 遭記小過以上處分。(不含新生第一學期) 由學生自行申請或師長代為提出申請皆可
三、審核:
1. 申請書由師長簽認交系辦公室,由系主任做確認提簽。
2. 由校友會組成籌組遴選委員會審核並遴選排優先序。 審核原則:請以公開公平為審核的原則。
四、名額:
吳義芳捐助金額決定補助名(補助認有必要增可酌量調整)
五、協助事項及補助生活助學金
協助事項:每週定期工讀時間另訂之。(由校友會指派協助處理工讀及助學金之發放) 受補助之同學必須於學期末時繳交一篇英文自傳或學習心得報告
第二次申請通過者因已有自傳,故須繳交一篇整學期中英文學習心得報
助學貳萬伍仟元整分二次
1.核定通過即發第一次助學金
2.學期末時繳交一篇英文自傳或學習心得報告(電子檔)後即發放第二次助學金。
六、每學期申請時間如下:
(一)原則以每年三月底以前申請上學期助學金,逾期不受理。
(二)原則以每年九月底以前申請下學期助學金,逾期不受理。
七、檢附證明如下:
(一)自行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向系辦公室領取或校友會網站下載即可)
(二)清寒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三)前學期成績單。
(四)學生證及戶口名簿影本。
(五)自傳(含家庭經濟狀況)。(第二次申請者須附中英文學期心得報告)請附電子檔 e-mail 電子系主任指派承辦人。 另紙本資料請擲交電子系指派承辦人(承辦人由系主任指派熱心工作人員)
八、 經費來源:
視本校吳義芳校友捐款指定用途:補助本校電子系同學生活助學金用
九、 校友會得協助提領補助金給受補助學生。
十、 本辦法經吳義芳校友親簽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