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望安鄉公所聘請1位約僱人員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函
地 址: 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18號
傳 真: 06-9991858
承 辦 人: 羅淑雲
聯絡電話: 06-9991311 分機50
電子郵件: mf80820@wth.penghu.gov.tw
說明:
一、 依本所113年12月10日徵才需求辦理。
二、 人員資格: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三、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工程督導相關業務。
(二) 辦理工程採購招標。
(三) 熟悉電腦操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相關訊息:
(一) 工作地點:澎湖縣政府望安鄉公所。
(二) 報名期限:自113年12月13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止。
(三) 徵才網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DGPA-/公務人員/事求人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0
(四) 本職缺係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支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4萬3,525元,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3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或該職缺解除管制之日止。
五、 歡迎貴校畢業莘莘學子加入本所工作團隊;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人事室蔡小姐06-9991311分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