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114年度「人文行远专书写作计画」自114年1月8日(星期三)接受申请,请于114年2月20日(星期四)前,逾期不予受理.
一、 本会为鼓励具有前瞻性的杰出学者进行人文及社会科学专书写作,计画成果为出版卓越专书及该专书出版前之主题研讨座谈会,以期逐步为学界累积卓越专书与经典着作。
二、 依本会人文行远专书写作计画征求公告(如附件)及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规定办理,申请机构与计画主持人务必先行详阅各项规定。计画主持人曾执行专书写作计画者,应说明该专书之出版情况,如尚未出版者,则不得申请本计画。
三、 本计画之执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开始。本案经核定通过后,计画主持人于执行本计画期间不得执行本会其他研究计画。
四、 本案计画书内容不得同时向本会重复申请,如有与其他研究计画部分重复情况,应于计画声明书及计画书内容清楚说明,否则视为违反学术伦理。
五、 申请机构应切实审查计画主持人之资格条件、过去曾申请专书计画及其出版状况,并于申请名册备注栏逐案确认计画主持人资格,计画主持人曾执行专书计画者,应确认该专书之出版情况,符合者始得将其申请案汇整送出,并连同计画主持人资格切结书经有关人员核章后备函向本会提出申请。
六、 申请表格与本会专题研究计画申请表格相同,申请案全面实施线上申请, 各类书表请至本会网站(http://www.nstc.gov.tw)登入「学术研发服务网」制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 依据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6点规定,各计画得依实际需要,申请各项补助经费。有关研究人力费部分,应叙明各类(级)别人员在计画内担任之具体内容、性质、项目及范围;另配合本会推动参与计画博士生费用增核措施,倘有约用博士生兼任人员需求,请并同增编费用,俾利审查后一并核给。
(二) 为落实学术伦理,申请书内容若涉及计画主持人所指导学生之学位论文,应于计画申请书中清楚揭露或引注。计画主持人应于计画申请书中适当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项目,并不应将申请时已发表(含学生学位论文)之成果,隐匿为其申请计画之研究内容。
七、 申请类别:「人文行远专书写作计画」。请于人文处学门代码依学门选择HZZ07「人文行远专书写作计画」。相关申请文件,请至本会网站首页─学术研究─「专题研究计画专区」下载使用。
八、 本计画未获补助者,恕不受理申复。
九、 本案联络人:
(一) 有关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会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 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会人文处蓝小姐,电话:(02)2737-7460,e-mail:wclan@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