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科技大學

:::

教育部廣徵有意願辦理114年技專校院辦理全國性或國際性技藝能競賽

{{Alt_title}}

 
一、教育部廣徵有意願辦理114年技專校院辦理全國性或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舉辦之職種競賽應與其他政府機關有所區隔,並選送優秀學生或作品出國參加相關國際性技藝能競賽。
二、各系若有意願辦理請依來函說明規定,於10月20日將相關文件擲交實習就業組彙辦。

教育部   函
地  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承 辦 人: 林錦綉
聯絡電話: 02-7736-5844
電子郵件: jergen@mail.moe.gov.tw
 
附  件: 共(3)件 補助要點、計畫書格式、經費申請表 (共 3 個附件:A09000000E_1132302713_senddoc1_Attach1.pdf、A09000000E_1132302713_senddoc1_Attach2.odt、A09000000E_1132302713_senddoc1_Attach3.odt) 
113010007792_1_A09000000E_1132302713_send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113010007792_2_A09000000E_1132302713_senddoc1_Attach2.odt (附件二)
113010007792_3_A09000000E_1132302713_senddoc1_Attach3.odt (附件三)
 
主旨: 本部為推動114年技專校院辦理全國性或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依說明事項研提辦理職種計畫書1式8份,並請於113年11月1日(星期五)前備文報部,請查照。
 
說明:
一、 本部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推動學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要點」補助技專校院辦理職種競賽,促進學生熟練專門技術、重視實作學習,培育具國際視野之專業人才。
二、 各校申請辦理之職種競賽應與其他政府機關舉辦之職種競賽有所區隔,並選送優秀學生或作品出國參加相關國際性技藝能競賽。
三、 續辦計畫之申請案,請申請單位說明與上一年度之差異性及創新性;新申請案,亦請申請單位說明計畫相較類似競賽之差異性及創新性。
四、 隨函檢附申請計畫書格式、經費項目申請表各1份,經費項目申請表請參照最新之「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